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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資穎球衣事件再度引發體育改革呼聲。立院今下午舉辦國民體育法修法公聽會,會中,曾為保齡球國手、冰球協會秘書長孫經武發言時提到戴資穎事件。他認為,「廠商跟協會、球員本身都要檢討,因為戴資穎不是第一天做國手,這應在亞錦賽之前就準備好,不是嗎?應該三方都準備好,而不是只有一方去承受這個責任」。

民進黨立委黃國書、蘇巧慧,國民黨立委柯志恩,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今(2)日下午舉行「體育改革修法公聽會」,針對民眾參與、協會民主化、財務透明化等《國民體育法》修正案第30至38條相關條文進行討論。

教育委員會召委柯志恩表示,希望讓國民體育法明天能出委員會,但對這法仍有存疑。

柯志恩提到昨天的戴資穎事件以及去年發生的謝淑薇因教練證件退賽事件,以及棒球經典賽組隊的問題能否透過這法來解決,目前大家質疑最多的像排協,透明度都是通過的,現在的法好好監督,應可解決,「不只修法還有執行用的問題,修國體法是緩不濟急」,但她配合,明天一定會把專章送出委員會,但她重申仍然主張專法(體育團體法)。

黃國書則表示,上週修正《國民體育法》第20條剛好就是戴資穎條款。不可對選手有不利之作為。

蘇巧慧表示,因為已壞到一個程度,所以改革可以藉這次畢其功於一役。她認為,既然是要修體育法,不管什麼形式應把「選手中心」的概念展現出來,上週修法有商業性的比賽應讓選手有出賽費,零用金的也是新的角度出發的制度。至於體育團體,她主張選手和教練一定要是當然的會員。

田徑協會副秘書長鄭世忠也質疑,體育是不是專業團體,如果是,「一般民眾為何可以進到協會來」?其他社會團體也是不輕易開放一般民眾進來,因為執行上會有很大的困難。他也質疑,政府力量若太多,反而會讓協會成為政治的工具、選舉的工具,但他贊成設立選手委員會,比方說對行銷方面用APP、臉書,5、60歲的協會幹部可能不會了解,應多聽年輕人意見。

鄭世忠表示,過去單項協會也有9成以上是從這單項運動退下來的,對這運動的熱愛絕不亞於一般的民眾,希望立委給體育署多一點工具、武器和子彈,沒有一個協會不希望給選手鑽石般的待遇,但這部分要付出代價,像日、美在奧運提早進駐,可以做運科,但問題是「錢從哪裏來」?

鄭世忠提到,「協會裏面很多幹部都是22K,22K這部分可以拼到多好的人才?台灣民眾又要看比賽又不想花錢」這其實是環環相扣的,很多理事長在背後說,他們這樣幾百萬(花)下去,有人願意接手也樂見,「但接手那一天才是麻煩真的來了」。

球衣事件 孫經武:戴資穎也要檢討

稍後發言、曾為保齡球國手的冰球協會理事長孫經武說,他當選手時也沒想那麼多,只看自己想需求的,但當了理事長他終於懂了,很多協會被污名化,很多事情像比賽承辦這些只有二、三個人在做,「修法不是不行,但不應只站在選手的角度」

他也提到戴資穎事件,「廠商跟協會、球員本身都要檢討,因為戴資穎不是第一天做國手,這應在亞錦賽之前就準備好,不是嗎?應該三方都準備好,而不是只有一方去承受這個責任」;站在管理,也一定會有好的、不好的,不服管理的事,為了選手好這也必須考量。

孫經武強調,「協會是良心事業,任何理事長掏錢出來就是為了出錢出力,絕不是從中牟利,營利也是可以,但是為了培養更多的球員」,協會不是「邪惡」的「邪」,看到這讓他很感慨。協會、教練、選手的想法和藍圖都不同,都要一併考量。

「也許戴資穎有特別需求,不應用一般的方式管理,但一般的國手,像我們冰球國手,也是為國家爭光,他們也有他們的需求」,孫經武說,也許他們成績不到棒球、不到籃球,若要求福利也比照網球、棒球,可是我們協會應該沒有辦法做到這麼好的福利,希望把福利給選手,但不是修法或有公益理事就能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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